小社区里的大时代——对话南开大学吴晓林教授
本期嘉宾·吴晓林
吴晓林,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南开大学政治学博士、牛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,中央编译局博士后。全国政协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,南开大学中国政府与政策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员,复旦大学大都市治理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。兼任剑桥大学Journal of Cambridge China Studies编委。主要从事城市治理与社区建设、政治发展等方面的研究。在Journal of Urban Affairs (SSCI)、Asian Survey(SSCI)、Accident Analysis and Prevention(SSCI)、《政治学研究》、《中国行政管理》、《公共管理学报》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,著作3部,在《人民日报》、《联合早报》、《学习时报》等发表时政评论百余篇;多篇论文被《新华文摘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、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;多篇咨政报告获得中央领导批示。城市社区“麻雀虽小、五脏俱全”,社区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位,社区治理也成为城市治理的落脚点和着力点。中国的社区建设起步相对较晚,理论和经验都存在不足。如何在瞬息万变的城市发展中实现社区的善治?我们应如何建构基于中国实践的社区治理理论?本期政治学人对话青年学者南开大学吴晓林教授,与读者共同领略社区治理研究的魅力。
吴晓林
说实话,我之前是排斥做社区研究的。我读书的年代,社区研究的文献就已经够多了。读硕士的时候,身边有同学做社区方面的题目,我甚至有所不解,心里想这么多人做社区方面的研究,咱能做出什么花儿来?!真正准备做社区治理研究始于我的博士后报告选题。
当时在中央编译局做博士后的时候,俞可平老师问我们想做什么题目,我本来想接着博士的题目继续做关于“政治整合与政治发展”的选题,俞老师说不行,不能重复做博士期间的题目,我得看到你们新的成长。我再回答,我就接着博士期间发表的第一篇关于“中国领导小组”的文章,继续深入研究小组政治吧。当时,领导小组还没有像现在一样有这么多公开资料,还是党政机关里面比较“隐秘”的机构和机制,因为难以获取研究资料,也只能放弃。
后来,俞老师在与我们探讨的时候,列出了30个中国改革发展要解决的问题。我看来看去,题目大多高大上,对我而言,要做其中的题目,一是,大多难以获取研究资料;二是,进行田野调查实在太难。选来选去,最终还是定了社区方面的题目。为什么?一个简单的理由就是,社区容易进场,到处都是社区,容易做田野调查。
确定选题以后,我一个暑假都待在办公室,夜以继日,就是要把这些汗牛充栋的社区研究的文献一网打尽,从头到尾看、做笔记、做综述,为后续的研究打好基础。那个时候还少年意气,“蓄须明志”,不读完誓不罢休。有的时候都读到大半夜了,办公楼的门都关掉了,就直接睡在办公室。
几乎用了两个月的时间,读完了社区(当时叫社区建设)方面的所有文章(CSSCI),做的综述后来也发表在《公共管理学报》。通过阅读,对于国内研究的现状大致摸清了,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也基本明确。比如,其中有一个认识,至今都受用,就是社区治理(建设)方面的研究,“结构化-过程性”的研究少了,动态化的研究少了。不能蒙着头,照着社区和街道贴的流程图就去写论文了,关键是这样那样的图、这样那样的模式究竟是否在运行、怎么运行,什么样的机制支撑它运行,搞不清楚这些过程和机制,研究可能就浮于表面了。
所以,得空我就跑社区。每次去社区调研,总能看到新东西,一切都是鲜活的,令人兴奋。我想,这一点,最起码比我做其它研究更容易拿到资料、更容易做田野调查吧。那就,拥抱社区,拥抱田野吧。
政治学人:您觉得从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社区,与社会学、社会工作等学科研究社区有什么不同?
起初,国内各个学科之间关于社区的认识是有较大区别的。比如最初在用“社区建设”这个词汇的时候,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的学者们更多从“国家政权建设”的角度认识社区,林尚立教授就将社区视为国家政治发展的“新的生长点”和战略空间。
对于社会学的学者们来讲,就有点不一样了,大家清楚,社区这个概念首先来源于社会学学者。中文里面“社区”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吴文藻先生、费孝通先生,最初的意思就是从滕尼斯和帕克那儿来的,简单来说就是“守望相助的共同体”。
因而,社会学学者关注社区的角度首先是从社会本身出发,主张建构小型社会共同体。大家感兴趣的话,可以去看看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《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》通知中,对于社区的定义就是“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”,受了社会学的很大影响。
可以说,在最初,国内政治学(我后面讲的政治学也包括公共管理)学者与社会学学者因为研究视角不一样的原因,确实出现过“国家中心论”和“社会中心论”的差异。但是,后来的政策和理论慢慢地就有变化了。
关注政策的朋友,可以去找政策文本看一看,在中央层面,一直到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和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里头再现“共同体”概念,前面增加了三个定语——“管理有序、服务完善、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”,再后来“共同体”的提法就很少见了。到2017年的“中央13号文”(《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》)则将其改为“和谐有序、绿色文明、创新包容、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”。
我想,从社会学最初对社区的启蒙开始,越往后,决策者和理论研究者对于社区的定位愈加清楚。那就是,在当下中国或者在世界其他地方,建设滕尼斯那种守望相助的共同体几乎是不可能的。为什么呢?滕尼斯所处的时代和现时代面临的情境都不一样了,滕尼斯之所以界定了社区与社会的区别,重要的背景是看到社区共同体遭遇工业化的种种冲击,看到了共同体的危机。
实际上,滕尼斯的著作里,也没有强烈地主张说要保卫或建设共同体。至于其是保卫社区还是怀旧社区的想法,则内隐于心,无从考察。这一点,国内的研究者们尤其要注意。
我们团队最近做了一个基础性的工作,抽样阅读了819篇英文社区研究文献,这些文献都是在英文世界里有影响的,结果大家想不到,与国内学者动辄提“滕尼斯”不同,只有14篇文章,也就是1.7%的英文文章提到滕尼斯的概念,而且即使提到也不都是赞同的。英文世界里对“社区”的概念认定是十分多元的。上世纪50年代,HILLERY就总结了94个社区定义。其实,MacIver在1917年出版的著作里,就提出社区应被视为“共同生活的任何领域”,按照这个定义,单位也是社区、班级是社区、社团是社区、一起出去郊游也是社区。这种理解跟我们现在对社区的理解是不一样的。
很明显,英文文献立论和讨论的基础并非从滕尼斯的概念开始。相反,国内的相关研究仍然需要“去魅”、“去滕尼斯迷思”。上世纪初的时候,英文世界已经认识到,在工业化进程中守望相助的共同体样态几乎不可能,因为传统社区的很多功能已经在社区以外完成了,比如,经济功能大多是在社区以外完成的,交往功能也存在这个情况。大家只需要问问,你的交往圈子在哪里就行了。
所以,对于社区的认识,要把这个起点搞清楚。搞不清楚这个起点,恐怕就会在社区治理中做无用功。当前,一些地方就在社区治理中存在“用力过猛”和“用力不足”的问题,例如对社区参与存在不切实际的预期,原因就出在对社区本身还没有搞清楚,对社区需求还没有搞清楚。好在,我们的决策者并没有执念于“共同体”,而是以“幸福家园”来替代它。
在理论上,大致也是从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发布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以后,政治学与社会学的社区研究逐渐合流,二者也逐步取得一致,那就是离开政府和社会任何一方,社区建设都不可能成功。离开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互动,社区真的不能自为,或者还达不到自为的条件。到社区治理的话语流行以后,偏向于“政权建设”还是“共同体建设”的某一端的研究和认识,在学界已经不那么明显了。
反倒是,从事社区工作的一些一线工作者和决策者,对于“共同体”的概念用的较多。这一方面反映出,我们一线的工作者是读书的、思考的,但是社区的知识供给还没有跟得上;另一方面,咱们社区(居委会)确实承担了太多行政工作,基层工作者在思想认识上确实有一定的抵触与反弹,“共同体”成了保卫自我的一个理论工具。
目前来看,要说社区研究在学科领域上有什么不同,我看是趋同大于不同。特别是社区治理话语滥觞以后,大家都在谈多元合作。非要说有什么差异,可能政治学界、公共管理学界更注重社区的权力结构,社会学更注重社会组织。社会工作因为专业化的原因,确实是聚焦于社会工作者、社会工作方法,与前两者的差异较大。
吴晓林
长期以来,我们国家与西方国家不同的一个地方在于,我们是将社区作为“社会建制”单位、甚至是行政区划单位来看待的,也就是说,社区一定是与地理区域在一起的。在城市,要说去个什么地方,往往就是去什么小区、什么社区,每个社区都有居委会在那儿作为一个统合性单位。在西方,这个就比较难理解了,你去找一个社区居委会是比较难的,不是每个居住区域都有这样一个建制组织。顶多偶尔能看到Community Council这样的牌子,但是并非是普遍的。
所以,对于中国而言,社区至少有双重意义。
第一,国家向下延伸的建制单位,它承担了中国千百年来社会管理的基本意志,要知道,社区这种建制在古代就已经存在了,最近比较火的《长安十二时辰》里面就讲唐朝长安是108坊,都尉看到哪里出了事,要问责里正,这就是古代的“属地管理”,里正就是居委会主任啊。再往前追溯,春秋战国时期就有“里”这个建制,《尚书大传》中记载到“八家而为邻,三邻而为朋,三朋而为里”,也即72户为一里。《管子•度地》则说“百家为里”。
迄今,北京、天津还有一些社区叫做“某某里”,南开大学西门就有龙兴里、龙井里、龙腾里一些社区。“里”的建制得到全面继承的是在我国台湾,台湾地区的村、里也基本是居住单元与行政区划的合一。(但是,有一点要搞清楚,台湾地区的社区并非指“里”,而是在村、里成立的社区发展协会,这一点跟西方重社会组织、意愿团体的定义是较为一致的)。
第二,居民居住区,我常常讲,要做社区治理,首先要搞清楚居民需求什么,居住是居民的首要需求,安身立命、安身立业嘛。有了居住单元,大家聚集到一起来了,就会在有限的地理单元内,发生各种关联,表现出各种诉求。也就是说从任何一个单维的切面去看社区,肯定是有偏颇的。
既然中国有在基层设建制单位的传统,再加上中国共产党“政权下乡”、“支部建在连队上”等等基层建设的传统,就不难理解,为什么社区治理被视为“党的执政基础”、“党密切与群众联系”的工作了。当然,这是从执政党的角度来看社区。如果从整个国家发展的角度来看,那么也一定会得出不同于“就社区而言社区”的判断。我觉得,社区之所以重要,至少包含三层意思:
第一,社区虽小,连着千家万户,这是习近平总书记讲的,讲的很对,国家与社会接触面最广的就是社区,老百姓对国家的看法、与国家权力打交道,很多时候始于社区层面,如果社区治理不好、社区提供不了很好的服务,老百姓对于国家的看法、对于正式权力的看法可能就不一样,这就是为什么说国家植根于社区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国家权力延伸与社区居民需求的满足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。
第二,社区如何治理,关乎城市治理,关乎国家治理的未来走向,我举个例子,同样是建一个小型公园,包给一家公司效率很快,结果可能老百姓会背后骂娘,怀疑有猫腻,如果政府把预算公开交给老百姓自己来做,效率可能慢一点,但是老百姓参与进来了,知道钱是怎么花的,而且在建设过程中讨论、协商,建构了公共领域,这样的行动多了以后老百姓的主人翁感、责任感就会强,这就是社区治理该有的状态。1929年的时候Perry就讲——社区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养成公民能力(civic capacity),锻炼公民技能(civic skill)的重要单元,当这种参与成为一种常态,积极的公民在社区养成,整个国家治理的面貌将会得到改变。
第三,社区治理在中国尤其凸显为“社会再组织化”、“社会再整合”的意义。我们明白,新中国成立后,中国共产党人先是建设了一个“单位制社会”、阶级社会,这本身是一个了不起的工作,孙中山先生曾把旧社会的中国人比喻为“一盘散沙”,在中国共产党人手里,这个局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变,“单位制”建制发挥了特殊作用。我把单位制社会视为新中国成立后的“第一次社会建构”。
但是,改革开放以后,单位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。社区被选择作为“单位制”的继替组织。但是,社区真的能够发挥“社会建构”或“社会再组织化”的功能吗?目前来看还挺难,一是没有共同的利益基础,居民的经济需求基本在社区以外满足,二是,缺乏单位制时代的强大动员能力。但是,千万不要忘了中国共产党的角色。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党委领导、社区党建,社区党建难道仅仅是为了组织建设?不能这么单纯地看,中国共产党在社区作用的发挥,实际上既是组织建设所需,又承载了一个百年大党对中国基层社会建构的百年理想——第二次社会建构还在路上。
所以要问社区治理与国家治理的联系,我想套用并且补充一句话——有什么样的国家治理就有什么样的社区治理,反过来,有什么样的社区治理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治理。再简化一下就是,小社区是大国家的缩影。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环节,社区治理转型是国家治理转型的撬动点。
吴晓林“结构-过程”分析范式是一种方法论层面的东西。我最初做文献梳理的时候,就发现,咱们的一些研究还未及深入,静态化的描述挺多,至于是如何运行的,则很少讲明白。一些研究者似乎也看到了这个问题,但是马上去拥抱“事件分析法”,所以我们会看到,一段时期内,描述一个事件或者行为的文章实在不少,这比静态化的描述有所进步,但是仍然不能触及问题的根本。我想,这大概是方法论出了问题。咱们做社会科学研究的,到底能够贡献什么东西?可能最基本的就是发现一个新的现象,或者提供一种新的解释;第二个层面是提供一种方法论;第三个层面就是提出理论、理论建构。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在某个具体事务的解释,把其中的小因果关系找出来,越做越微观,越做越精细,那是出文章的路数。你会发现,做来做去,套路摸熟了,文章发了不少,研究贡献到底是什么?说不清楚。研究层次和格局都在原地兜圈圈。原因是什么,缺乏大的结构关怀,对于普遍性的制约因素视而不见、甚至不愿看见。这两年,朋友圈里会时不时转一篇英文文章,题目很粗暴却有力道,叫做《FuckNuance》(Sociological Theory (2017)),其实就是在批评西方学界一些研究丧失大问题、大结构关怀的问题。我最近几年重读马克思、恩格斯的经典著作,发现马恩是结构化分析的大师,当然他们是偏重于宏观的社会结构分析,对于整个社会发展才有大的关怀,也有深刻的判断和理论建构。在国内,不少学者是重视结构化研究的,政治学界很多前辈的研究就是结构化视野的、过程化视野的。在公共行政学领域里,马骏老师发表过一篇文章《公共行政学的想象力》,写的很棒,他批评公共行政研究有管理主义、知识自我殖民、经验主义、哲学贫困等四重障碍,主张发展包括“大结构的想象力”在内的五种想象力,很有力道,发人深省。我在梳理社区治理研究文献的时候,就认为要做好“过程—事件分析”与“结构—制度分析”范式的有机衔接,不能各自把立场封闭起来,不要认为别人的主张一定就是错的。大家想想看,离开结构,行动过程的激励和制约条件在哪里?同样,离开行动,结构就是死的,一成不变的,就是过去Parsons的“结构功能主义”主张,一切都按照预期来,有这个结构就会发挥这个功能,那这个世界还不到处歌舞升平?实际上并不这样嘛,后来冲突论就对他发起了有力冲击。所以,结构与过程必须是两相依赖的。方法论的适用性不局限于某一个研究领域。我当时发表文章的时候用的题目是《结构依然有效:迈向政治社会研究的“结构-过程”分析范式》(《政治学研究》,2017)。对于这个方法论的认识,确实是在社区治理研究中使用和检验的。我觉得重视“结构-过程”分析,最起码会让我在研究过程中发现隐藏在事务、模式背后的主体关系是怎样的,各个主体关系是如何互动的?而不是仅仅提炼一套做法,阐述一种经验。
5
政治学人:从您的研究来看,当前我国社区治理方面存在哪些亟待研究的问题?
6
政治学人:我们了解到,您在博士阶段是南开大学与牛津大学的联合培养博士,现在仍兼任剑桥大学Journal of Cambridge China Studies编委,平时研究中也颇重视国内外社区治理研究的比较分析。那么,您如何看待中外城市社区治理研究的现状及其差异?
7
政治学人:社区治理研究是一种典型的实证研究,您觉得当前走向“一手资料”的实证调查研究对于政治学或公共管理学科有怎样的意义?
社会上有那么一点声音,说政治学和公共管理的研究不接地气,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我们不做田野调查。我想,这些看法未免过于简单和武断。
一是,社会转型期,需要有理论指导和理论研究。学界有那么一批人从历史的、比较的、理论演绎的角度出发,去研究大理论问题,本身无可厚非,也是这个时代所需要的;
二是,在一些微观领域,越来越多的学者借助模拟实验、数据统计、模型构建等方法来研究,已经取得了不少好的研究成果;
三是,政治学和公共管理,研究的主要对象是“有权机关”,能不能做田野调查和如何做田野调查,这个还真不取决于研究者想不想做田野调查。我们为什么会觉得有一些研究接地气,一个重要原因是,那些研究本身就容易进场,容易拿到一手资料。
“一手资料”对于社会科学而言,非常之重要。我曾听一位很有名的学者讲过一个事情,就是有海外背景的学者来应聘,文章发了不少,数据做的漂漂亮亮,模型做的也高大上,但是细问一句就破功了——“咱们这个业委会在实际中是怎么运行的?”答不上来。无数据不研究、无模型不文章,这反而走向另外一个极端,所研究的对象、问题缺乏温度。一个重要原因在于,缺乏一手的田野调查和资料收集,把对世界的体验权、解释权让位给计算机了。
所以,我有时感到有点小幸运。就是社区这个领域,最起码能够比较容易的拿到一手资料。事实上,随着时代的发展。我们获取一手资料的渠道正在增多、空间也逐步扩大。比如,我们在做调查的时候就会发现,越是想做事、想成事的党委和政府部门,对于学者、研究者的期待越是发自内心的,他们在做决策时,真的希望借助学者的智慧。他们在出台政策或者做决策的时候,真的会问,我们的理论依据在哪儿?进而,越来越多的决策咨询机会、研究咨询机会向学者们开放,这对于学者们拿到一手资料都是好的机会。
一手资料和实证调查,最起码会让我们近距离观察实践,冲破理论与实践中间的那层纱,让理论更加多地汲取实践的养分,让理论变得鲜活,让理论更有说服力,也让实践检验甚至更改我们的一些理论认知。
政治学人:您觉得什么样的研究可以称之为关于“城市治理”的研究?政治学人团队在编务工作中经常看到很多关于城市的研究,关于环境、规划甚至交通等等,城市治理好像也变成一个“筐”,在学科交叉合作中有些迷失?
我只讲我个人的一些浅薄的看法。城市治理是一个交叉性的研究领域,不是一个有严格界限的学科。
有人从治理理论出发研究城市治理,这多半是从政治学、公共管理学科来的;有人关心城市交通问题,多半是来自交通管理专业的,我最近做了一个超大社区交通问题的研究,就联合了交通专业的学者,做了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研究,也是联合了公共卫生专业的学者;依此类推,研究城市环境的、城市生态、城市经济、城市规划的等等,大多本身不是出身于政治学、公共管理的。各自仍然归属于所在的学科。对于这个事情,可以抱开放态度。大家都是为了让城市更美好,目的是一样的。
至于如何评价这些研究,我个人觉得,还是要接受各自从属的学科去评价,毕竟,城市治理就是一个研究领域。
政治学人: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专访,您的精彩回答必将使我们平台的读者受益良多。采访的最后能否透露一下您近期的研究进展和动态?同时,也想请您为未来有志于社会科学研究,尤其是城市治理研究的学人们,提出一些建议。
哎呀,这个问题,我不好多谈。谈谈个人的一些体会。
我的研究一向是两条腿走路,一方面大量的实证研究,另一方面理论研究,实证研究一定要上升为理论、与理论对话才有生命力。
我最近的研究,一方面,仍然在做关于我国社区发展、封闭社区与城市治理的关系、社区党建、社区治理体系方面的研究,积极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,有点本体论的意思;另一方面,关注理论,我的一些实证研究出自我对“政治发展”这个理论主题的关怀,二者之间看似距离不近,但是密切联系。
比如,我近几年回到马克思、恩格斯,我在看他们是如何看待“Community”(共同体)的,在他们的眼里,共同体就是未来政治社会发展的目标,这与我们当下的社区治理是如何关联的?再比如,我在做社区研究的时候仍然会去看,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是如何的?权力结构是怎样的?是否符合政治社会发展的方向?这些都是终极命题。
任何研究都要有理论关怀、社会关怀。做城市治理研究或者社会科学的任何一个问题,都要回望和前瞻所关注的理论问题是什么,属于哪个大问题的分支,它的根在哪里?而不是局限于一个终端问题的解决。当然,谋生型学术除外。
人的一生是有限的,想研究的问题很多,关键是能不能找到持久关注的理论是什么,所做的研究是否是我们关注的理论的支流。我尤其感谢我的授业恩师们给以的思维启迪和身体力行的示范,感谢所读文章之师的学术养分。我们对一些问题的把握,应该在一个体系内,套用一句话,“深挖洞、广积粮”,链接整个大时代,可能更好。我讲的不对的地方,大家多多指教。
本期采编:曾泽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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